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一)涉及的内容:高校毕业生申请领取就业补贴。
(二)适用对象:到中小微企业、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事项办理类型
前审后办
三、办事依据
(一)《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7〕46号):“第六条 将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就业补助和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合并为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给予就业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以上两项补贴期限均不超过3年”。
(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1〕61号):“第三条 对毕业年度内本省籍高校毕业生到社区(村)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补助,所需资金从促进就业资金中列支,具体补助办法由各地自行制定”。
(三)《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杭政函〔2015〕174号)“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登记、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个人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就业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8】81号)“三、分类精准帮扶,有效促进各类群体就业将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调整为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补贴对象调整为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五)《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区促进就业创业补助和社保补贴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16】25号)“(三)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六)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人社发【2018】206号)“五、申请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按杭人社发〔2016〕25号文件执行。上述中小微企业是指注册地在市区的1000人以下企业。”
四、受理机构
招用单位经营所在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站
五、决定机构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
(二)2016年2月1日后,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当年被注册地在市区的300人以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下同)新招用,或2018年10月1日后,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被注册地在市区的1000人以下的企业新招用,并由其办理就业登记、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三)申请时间为申请人符合条件后的6个月内,逾期申请的,每逾期1个月相应扣减1个月的补贴;
(四)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与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不得同进享受,且两项补贴享受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详细要求
|
必要性及描述
|
材料出具单位
|
备注
|
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
|
原件
|
|
必要
|
|
|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
原件
|
|
必要
|
|
|
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
原件
|
1.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提供)。 2.毕业证书和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提供)。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留学回国毕业生提供);
|
必要
|
|
|
招用企业放弃享受同一期限内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承诺书原件一份
|
原件
|
招用企业盖章,放弃享受同一期限内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承诺书原件一份
|
必要
|
|
|
十、申请接收
(一)申请方式:现场或网上申请
(二)联系电话:各地公布的联系电话
(三)办公地址:各地公布的办公地址
(四)邮箱:各地公布的邮箱
(五)传真:各地公布的传真
(六)网址:各地公布的网址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办结—送达
1.申请人向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网上申报,并选择送达方式;
2.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初审和审核工作;
3.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公示申请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做出决定,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向申请人反馈认定结果,在业务系统内登记。
十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办理结果
通知补贴核定结果
十六、结果送达
(一)送达时限:自做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二)送达方式:短信通知。
十七、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应当如实向经办机构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请人可通过12345咨询电话、浙江政务服务网或人力社保部门门户网站,获取事项的服务指南。
(三)做出不予核定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救济途径。
十八、咨询途径
市、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公布的咨询电话、现场经办窗口、网站等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市、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公布的监督投诉电话或12345投诉热线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市、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公布的具体办公地址
市、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公布的具体办公时间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市、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公布的查询电话
市、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公布的查询网站
二十二、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
无
附录1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办事流程图
附录2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
姓 名
|
|
身份证号码
|
|
就业登记
时间
|
|
就业创业证编号
|
|
联系电话
|
|
常住地址
|
|
毕业时间
|
|
毕业院校
|
|
学历
|
|
就业单位
|
|
劳动合同
起止日期
|
|
上年度工资收入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户
|
|
申请类别
|
□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到基层(社区、村)就业补贴
□到养老、家政、现代农业企业就业补贴
□其他
|
申请补贴
起止时间
|
年 月—— 年 月
|
申请补贴
金额
|
|
结果送达
方式
|
□自取 □网上自助查询
□短信送达(请填写手机号码: )
□邮寄送达(请填写邮寄地址: )
|
个人声明
本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规定退回补贴。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所在单位
名称(盖章)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经办机构意见:
经办人签字: (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备注:本表一式一份,由经办机构留存。